一、项目概况
池州杏花村智慧康疗小镇一期位于杏花村大道以西、福康路以东、德明中学以南,规划条件主要内容为:总用地面积172200㎡,整个地块分南北A、B两块,A区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居用地,B区用地性质为商服设施用地。A区容积率≤1.1,B区容积率≤0.8,建筑密度A区≤32%,B区≤40%,绿地率A区≤35%,B区≤15%。A区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B区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地块应配套老年人活动中心(不小于30平方米/百户标准配建),社区用房用房(不小于600平方米),公厕一座(不小于60平方米),B区配建独立布局医院一座(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
A区方案主要指标为:用地面积114090平方米,建筑面积1890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1154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62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1098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262平方米(其中室内游泳馆178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6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610平方米,老年活动用房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容积率1.0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住宅748户,配套机动车位1118辆(地上42辆、地下1076辆)含充电桩车位112辆,非机动车位1560个。
B区方案主要指标为:用地面积58110平方米(含附属道路用地面积4291平方米,不参与容积率计算),建筑面积570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0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公寓(康养功能)建筑面积15586平方米,沿街商业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医院建筑面积2354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3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容积率0.799,建筑密度26%,绿地率18%,机动停车位434辆(地上275辆、地下159辆)含充电桩车位44辆,非机动停车位929个。
二、该方案业经我局按程序审查,并提交2019年第5次技术审查会审查,2019年第5次分管市长审查会审议,2019年第2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三、公示地点
现场:福康路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东村口斜对面;
网络: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ghj.chizhou.gov.cn/;
四、公示期限
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5日(共计7个工作日)。
五、意见反馈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科联系电话:0566-2819560;
办公地址:清风西路125号五楼会议室。
2、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605669856;
办公地址:福康路1号。
六、公示附件
1、区位图
2、总平面图
3、鸟瞰效果图
4、医院效果图
5、住宅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