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委:
你委《关于批准池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请示》(池建城〔2018〕26号)收悉。经第128次市规划委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池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委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重点突出城市新区,结合道路统一规划建设,切实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三、市城乡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池州供电公司、铁塔池州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项目监管力度,确保《规划》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