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19-04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地权池字第01181895B号 |
丁厚来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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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站前区长江南路池州百汇广场D-3幢106、106二层 |
依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皖1702执911号之三 |
2 |
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6046/2011号 |
丁厚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