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以下申请人向我机构申请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69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咨询台。
联系方式:0566-2310310。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10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2019-89号
王爱英因保管不善,将2000000767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爱英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