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市供电公司位于石城大道以北,池沪东方医院以西,该地块规划条件的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项目整体容积率1.1。原方案于2012年5月批复,总计容面积12640平方米,其中生产配套用房(辅楼)建筑面积3840平方米,项目整体容积率1.1。
现建设单位根据功能完善要求,申请对生产配套用房(辅楼)三楼会议室建筑高度由6米调整8.1米,增加建筑高度2.1米。调整后,总建筑高度与调整前一致。方案其余部分仍与原方案一致。
二、该方案业经我局按程序审查,原则同意该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三、公示地点
现场:石城大道市供电公司大门口;
网络: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ghj.chizhou.gov.cn/;
四、 公示期限
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4日(共计7个工作日)。
五、 意见反馈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科联系电话:0566-2819560;
办公地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2、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66-2098279 ;
办公地址: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508室。
六、公示附件
1、区位图
2、总平面图
3、效果图
4、剖面图(调整前、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