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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市供电公司生产配套用房方案局部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5-0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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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市供电公司位于石城大道以北,池沪东方医院以西,该地块规划条件的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项目整体容积率1.1。原方案于20125月批复,总计容面积12640平方米,其中生产配套用房(辅楼)建筑面积3840平方米,项目整体容积率1.1

现建设单位根据功能完善要求,申请对生产配套用房(辅楼)三楼会议室建筑高度由6米调整8.1米,增加建筑高度2.1米。调整后,总建筑高度与调整前一致。方案其余部分仍与原方案一致。

二、该方案业经我局按程序审查,原则同意该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地点

现场:石城大道市供电公司大门口

网络: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ghj.chizhou.gov.cn/

四、 公示期限

201956日至2019514(共计7个工作日)

五、 意见反馈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科联系电话:0566-2819560

办公地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2、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66-2098279

办公地址: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508室。

六、公示附件

1、区位图

201905070829485921_J1ax9EZw.png

2、总平面图

201905070829495922_Ai28fpyE.png

3、效果图

201905070829515923_U3qLIz0p.png

4、剖面图(调整前、调整后)

201905070829515924_NLyRCudU.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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