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以下申请人向我机构申请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69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咨询台。
联系方式:0566-2310310。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6日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编号:2019-87号
陶文月因保管不善,将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15558/20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陶文月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