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翡丽城小区(非矿大厦)位于长江北路与清风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出让时用地性质为临清风路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临城北路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不超过3.5,原方案于2010年4月批复,总计容面积约53953平方米,容积率3.02。现项目为安徽九华律师事务所进行资产托管。目前项目1#、2#、3#楼主体已建成,4#楼已经建设到25层,托管单位拟对4#楼进行局部调整优化。
原批准方案中4#楼计容面积35636.69平方米,含裙房面积7670.46平方米(性质为商业,1-4层),东侧高层面积16077.23平方米(性质为小户型公寓,5-27层);西侧高层面积11889平方米(5-17层为小户型公寓,17-27层为矿管处办公用房),地下建筑面积2180平方米(为停车位及设备用房)。
调整方案主要是对4#楼(5-27层)建筑外立面进行优化,主要内容为:
1、将建筑平面中的部分飘窗调整为落地窗,并对建筑面宽等建筑细部进行调整。调整后4#楼单体计容面积为34902.49平方米(根据市规划院面积复核报告),未突破原批准方案计容面积。
2、对建筑外立面色彩进行调整,将原外立面由黑色真石漆调整为铁黄色真石漆。
二、该方案业经我局按程序审查,原则同意该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三、公示地点
现场:翡丽城小区(非矿大厦)4#楼一层营销中心门口;
网络: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ghj.chizhou.gov.cn/;
四、 公示期限
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10日(共计7个工作日)。
五、 意见反馈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科联系电话:0566-2819560;
办公地址:清风西路125号五楼会议室。
2、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66-2031777 ;
办公地址:翡丽城小区(非矿大厦)4#楼一层营销中心。
六、公示附件
1、区位图
2、总平面图(调整前、调整后)
3、效果图(调整前、调整后)
4、五层平面图(调整前、调整后)
5、标准层平面图(调整前、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