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以下申请人向我机构申请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69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咨询台。
联系方式:0566-2310310。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28日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19-82号
严爱珠因保管不善,将贵房字第00107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因该房产已拆迁,故同步办理不动产灭失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爱珠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