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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天堂湖新区祥云大道以北、通湖路以南、六首路以东、升金湖路以西地块规划条件(控规图则)批前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4-2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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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天堂湖新区祥云大道以北、通湖路以南、六首路以东、升金湖路以西地块控规图则(规划条件)业经我局按程序审查,原则同意该控规图则(规划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池州市天堂湖新区祥云大道以北、通湖路以南、六首路以东、升金湖路以西地块控规图则(规划条件)进行批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1、用地位置:池州市天堂湖新区祥云大道以北、通湖路以南、六首路以东、升金湖路以西,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已出让地块地界以国土部门核定为准)。

2、用地使用性质:A区为二类居住用地(其中沿祥云大道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区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0%。

3、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A区不超过1.6;B区不超过2.0(限定在出让的用地范围内计算);建筑密度:A区不大于30%,B区不大于40%。

二、附图(图则)

三、公示地点: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三、公示期限: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22日(共30天)

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平天湖分局联系电话:0566-2717598

办公地址: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二楼

 

2019年4月23日

明发南侧地块导则(1)-Mode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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