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19-02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地产他证池字第01040712号、01040713号、01040714号、01040485号、01040486号、01040487号、01040488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贵池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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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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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三台路东侧天地商业广场G幢210、3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室 |
依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皖1702执恢260号之二 |
2 |
房地产他证池字第01256341号 |
池州市银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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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地产权池字第01075781B号、01075782B号、01075783B号、01075784B号、01076179B号、01076180B号、01076181B号、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9789/2011号、009787/2011号、009790/2011号、009792/2011号、010017/2011号、009791/2011号、009788/2011号、 |
张如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