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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猪场场地问题咨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信人:于***  来信时间:2021-01-21 14:16:41 处理情况:已办结 问题类别:咨询 浏览:20714 来源:部门信箱

家人想回东至县老家办养猪场,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养猪场地该去哪里批 ,准备什么证件?


回复时间:2021-01-22 08:58:44   回复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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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的信件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政府网站工作的支持!
回复时间:2021-01-27 09:57:46   回复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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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在信箱提出“养猪场地该去哪里批 ,准备什么证件”的问题,养猪场用地属于设施农业用地范畴。现将具体办理和程序答复如下:

经营者申请。经营者向土地权属归属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提出使用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拟用地位置、拟建设类型、用途、用地面积、生产期限等基本情况。

签订协议。村级组织应就用地申请,充分征求用地范围内的村民小组和相邻权利人的意见。协商一致后,将用地单位(经营者)、项目名称、地点、用途、生产期限、用地规模、用地补偿、生产建设活动中损毁的土地复垦措施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情况在村民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村级组织和经营者共同签订用地使用协议。

用地备案。用地协议签订后,由村级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申请备案。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人:江明           联系电话:1895665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