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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举行《池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始时间:2025-03-21 08:00 结束时间:2025-03-31 23:59 状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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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原定于2024年10月31日举行的《池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听证会,因广泛征求意见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延期举行,现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恢复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地点

听证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9:30

听证地点: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会议室

听证内容:《池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二、注意事项

(一)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3月26日17:3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局办理申请旁听手续,或通过电话预约旁听。

(二)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566-2819130

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125号6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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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日,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了《池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初步成果)》听证会,认真听取了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公如下:

一、采纳“《池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应修改为《池州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均明确需制定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建议;

二、采纳“修改后的《池州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与农村村民住宅安置补偿无关的其他房屋安置补偿的相关内容建议删除”建议;

、采纳“修改后的《池州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分为四个章节:第1-5条归纳到总则,第6-16条归纳到征收程序等,第7-25条归纳到补偿安置,第26-30条归纳到附则”建议;

四、采纳“涉及到上位法已有规定和明确的相关内容建议删除”建议。

五、采纳“第九条拟定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只是作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一部分。


2025513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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