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6-022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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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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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2026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242号(电子证照) |
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阳支行 |
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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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虎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西北角秀山通达广场H区202、203、204、205、214、215 |
依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皖1702执1279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皖1702执1279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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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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