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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池州市城区和九华山风景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来源:所有者权益科 发布时间:2026-01-1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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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池州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及九华山风景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业经依法批准,现将《池州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九华山风景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因图件管理规定,相关成果图件未同步通过网站公布。如有需要,请自备U盘至我局开发利用科613办公室获取,联系电话:2819126。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池州市城区和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池政秘〔2023〕97号)及《九华山风景区关于公布九华街和九华新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九管秘〔2022〕14 号)同时废止。



202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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