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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阅读次数: 作者: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来源: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6-1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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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从规划布局、统一配建、用地保障、盘活存量等方面入手,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

统筹空间布局。编制《青阳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2016—2030)》,将养老服务纳入规划管控范围。为进一步完善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满意度调查,汲取工作建议,并根据青阳人口基数、老龄化程度以及“十五分钟幸福生活圈”要求,按照就近便利、医养结合、相对集中等布局原则,全力配合做好《池州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青阳篇)》编制,下步将该专项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进行统一配建。根据青阳老年人口比例以及分布情况,将养老设施配建纳入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内容,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规划新建住宅小区按照规范配套养老用房及老年活动场所,做到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三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截至目前,全县共配建了7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有效加强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衔接。

保障用地需求。一方面根据青阳县养老服务建设需要,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安排,以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另一方面实施多渠道供地。对于养老设施配建纳入住宅小区项目建设的,采取公开出让方式供地;对于符合划拨目录的项目,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同一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供地。

盘活存量土地。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旧城区,严格按照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的整合利用。支持民营资本投资兴办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引进集医疗、护理、康复、养老为一体民营医养康复体系,提高建成区养老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城乡医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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