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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安徽省青阳县陡岭方解石(金)矿采矿权(新增资源)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0-18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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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安徽省青阳县陡岭方解石(金)矿采矿权(新增资源)。

评估委托方: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估机构: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处置安徽省青阳县陡岭方解石(金)矿采矿权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需对该矿新增资源储量对应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本评估项目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方提供“安徽省青阳县陡岭方解石(金)矿采矿权(新增资源)”出让收益评估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参数:评估面积0.8762平方公里,开采深度为+282米至+100米。截2020年6月30日(评审基准日),该矿采矿权范围内评审通过保有资源量及界外保有资源量合计为方解石矿1592.55万吨(其中:界外方解石矿1.92万吨),金矿6.10万吨、金金属量46.22千克、平均品位0.78g/t,银矿0.25万吨、银金属量191.30千克、平均品位75.70g/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026.96万立方米(2772.78万吨);评估用保有资源量即评估利用资源量为方解石矿1592.55万吨,金矿6.10万吨、金金属量46.22千克、平均品位0.78g/t,银矿0.25万吨、银金属量191.30千克、平均品位75.70g/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026.96万立方米(2772.78万吨)。《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利用资源量为:设计利用方解石矿资源量1517.53万吨,设计露天开采剥离综合利用金矿矿石量3.85万吨(全部为一期开采范围内)、平均品位0.76g/t、金金属量29.26千克,设计剥离综合利用方解石矿体顶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2492.63万吨,银矿体暂不利用。设计采矿回采率为露采96%、地采60%,废石混入率露采2%、地采10%,综合剥离利用的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回采率100%。评估用可采储量合计为方解石矿1444.41万吨、金矿3.70万吨(金金属量28.09千克,金品位0.76g/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492.63万吨;其中,一期可采储量为方解石矿561.21万吨、金矿3.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643.51万吨,二期可采储量为方解石矿883.2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849.12万吨。设计生产能力为方解石矿20万吨/年,金矿和顶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作为剥离物综合利用;按方解石矿计算的矿山正常服务年限为73.79年(其中,一期服务年28.63年、二期服务年45.16年),评估计算年限按一期服务年限确定为28.63年,评估期内各矿产品年产量分别为方解石矿20万吨、金矿0.13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2.47万吨。该矿需有偿处置的新增资源量为方解石矿1557.80万吨,金矿矿石量6.10万吨、金金属量46.22千克、平均品位0.78g/t,银矿矿石量0.25万吨、银金属量191.30千克、平均品位75.7g/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顶板剥离)资源量1026.96万立方米(2772.78万吨)。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合计3804.91万元,其中利用原有投资1090.00万元、一期新增投资2714.91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为27.65/吨,单位经营成本为23.47元/吨;产品方案为方解石原矿、建筑石料用灰岩原矿、金矿石原矿,销售价格分别为方解石原矿50.00元/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原矿48.00元/吨、金矿石原矿60.00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论:

出让收益评估值:本公司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安徽省青阳县陡岭方解石(金)矿采矿权(新增资源)”新增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14163.9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壹佰陆拾叁万玖仟肆佰元整。其中:方解石矿出让收益评估值为5632.53万元,单位保有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值为3.62元/吨•矿石,金矿出让收益评估值为17.14万元,单位保有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值为3.71元/克•金属,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出让收益评估值为8514.27万元,单位保有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值为3.07元/吨•矿石。

按安徽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结果: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安徽省主要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19]2号)规定的各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单位保有资源储量),方解石矿为2.9元/吨,开采方式调整系数为露天1.1、地下1.0;金矿为7.8元/克金属,品位Au<3.5g/t的调整系数为0.9,开采方式调整系数为露天1.1、地下1.0,共生伴生调整系数为共生1.0、伴生0.7;银矿为83/千克金属,品位Ag<100g/t的调整系数为0.9,开采方式调整系数为露天1.1、地下1.0,共生伴生调整系数为共生1.0、伴生0.7;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为3.0元/吨。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该矿需有偿处置新增资源量(方解石矿1557.80万吨,金矿矿石量6.10万吨、金金属量46.22千克、平均品位0.78g/t,银矿矿石量0.25万吨、银金属量191.3千克、平均品位75.7g/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772.78万吨)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为13314.43万元。

采矿权出让收益征收建议: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安徽省主要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19]2号)的规定,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和市场基准总价就高确定。建议按本次“安徽省青阳县陡岭方解石(金)矿采矿权(新增资源)”出让收益评估值14163.9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壹佰陆拾叁万玖仟肆佰元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特殊事项声明:

1、该矿《核实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标高(+264米至+100米)超出现采矿许可证允许的开采范围(+255米至+100米),《开发利用方案》对标高外(+264米至+255米)的资源量进行了统一设计开采,并结合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内的地形标高建议矿山申请变更调整开采标高为+282米至+100米;另经咨询矿山负责人了解到,矿山拟申请将开采标高调整为+282米至+100米。综合分析,结合《开发利用方案》,本次评估的平面范围以现采矿许可证平面范围为准,开采标高采用拟调整的开采深度+282米至+100米。

2、《开发利用方案》对银矿体(④银矿体)设计暂不利用,故银矿体未参与评估计算。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超过有效期,需要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本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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