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江大爷面对面沟通,解答《民法典》中有关要求和精神,开启了绿色通道,通过一站式服务,为其办理了居住权登记,并发放了我市首份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此份证明的发放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在我市正式落地实施。
“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得好,服务态度好、创新意识强,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一个工作日之内就发了证明,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太感谢你们了!”拿到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江大爷激动地说。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各项内容。居住权作为《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了房屋转移的意愿和老有所居的双重保障,做好居住权登记工作,是登记中心在保障群众切身权益上的一次重要尝试。在今后的工作中,登记中心将继续与时俱进,学习《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的相关的最新法律条文,大胆创新,勇于尝试,做好不动产登记的各项工作。
(撰稿:李璐)
图为江大爷于缮证窗口领取居住权证现场
图为居住权证部分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