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构: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估对象:青阳县棉花形矿区白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依据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矿山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2016]48号),当地政府将安徽省元进来龙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棉花形矿区白水泥用石灰岩矿纳入2019年度关闭计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需了解该矿山闭坑时剩余资源储量出让收益。依据相关规定,需对“青阳县棉花形矿区白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人确定该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
评估日期: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7月15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调整说明》确定的剩余资源储量(122b)148.22万吨;资源量可信度系数1.0,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148.22万吨;设计损失量13.37万吨,采矿回采率97%,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130.80万吨;矿石贫化率3%,生产规模35万吨/年,矿山理论服务年限3.85年,评估计算年限3.85年;产品方案为白水泥用石灰岩矿碎石,不含税销售价格48.67元/吨;固定资产投资2315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33.94元/吨,单位经营成本25.34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果: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青阳县棉花形矿区白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519.16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玖万壹仟陆佰元整。单位保有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值为3.50元/吨。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青阳县棉花形矿区白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请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