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总价) |
加价 幅度 (万元/次)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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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1 |
H1-2 |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
5212 |
工业 用地 |
不小 于 1.2 |
不低于40% |
不超过 15% |
不低于 300 |
50 |
90 |
5 |
90 |
3403421BA0003 |
|
2 |
F17 |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
46723 |
工业 用地 |
不小 于 1.2 |
不低于40% |
不超过 15% |
不低于 300 |
50 |
806 |
5 |
806 |
3403421BA0006 |
|
3 |
F18 |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
53340 |
工业 用地 |
不小 于 1.2 |
不低于40% |
不超过 15% |
不低于 300 |
50 |
921 |
5 |
921 |
3403421BA0014 |
|
4 |
H18 |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
20097 |
工业 用地 |
不小 于 1.2 |
不低于40% |
不超过 15% |
不低于 300 |
50 |
377 |
5 |
377 |
3403421BA0010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13日,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13日,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将在2021年4月1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池州市清风西路129号),挂牌时间为:2021年4月6日8时至2021年4月15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6-2210606
联 系 人:韩先生
开户单位: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池州江南产业集中区支行
账 号:34001766608059000123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6日